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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区检察院“庭审进校园” 为河南大学在校生开展生动法制教育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来源: 编辑: 时间:2015-11-10 17:13:44 点击数:
 
 
 
 
  10月22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携手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河南大学法学院上演了一堂特殊的教育课。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近300余名师生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近日来,顺河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涉及应届大学毕业生的非法拘禁案件,其中不乏重高校应届毕业生,他们在就业求职过程中不慎被骗误入传销组织,随后被洗脑并加入该组织,反过来帮助传销组织继续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对被骗前来的大学生实施非法拘禁,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甚至对被害人进行恐吓殴打,从原本的受害者变成了被告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这些案件是发人深省的,为给面临求职的大学生敲响警钟,该院提前和顺河区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工作,将秦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庭审现场“搬”到了河南大学校园内。
 
 
 
 
  被告人秦某原本是一名前途光明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因轻信网络上的虚假招聘信息而不慎被骗入传销组织,其在被传销组织控制期间,因为利益等多方面的诱惑而产生思想转变,反过来加入了传销组织并逐步成为一个窝点的负责人,通过继续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手段诱骗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进入传销窝点,非法剥夺和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强迫被害人交钱购买实际并不存在的“产品”,对不愿交钱加入传销组织的被害人进行恐吓和殴打,从原本的受害者一步步走上了犯罪道路,最终面临刑法的制裁。
 
 
  庭审前,公诉人精心制作了庭审预案,从发问、举证质证到发表公诉意见和答辩意见,乃至对大量证据内容的宣读,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力求使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流畅,并能够清晰地展现被告人从原本的受害者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从而对在校大学生起到真正的警示教育作用。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询问、质证、辩论,有力指控了犯罪。在公诉人的紧密配合下,庭审过程十分顺利,被告人秦某在听到公诉人发人深省的公诉意见后,流下了忏悔的眼泪,并在最后陈述中说道:“我很后悔,但我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负责,希望大家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还留下了充分的时间和在场的同学进行互动交流,让他们自由提问和发表感想。现场的同学们进行了积极踊跃的发言,公诉人耐心解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并为大学生如何安全就业“支招”,告诫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要警惕“招聘陷阱”,从正规渠道获取招聘信息,提前对报考的单位进行详细咨询了解,在应聘过程中保管好个人档案和财物,遇到招聘单位收取钱财、扣留物品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和警方联系。如果真的不慎被骗,也不要惊慌,而是要保护好自己人身安全,注意观察,并寻求时机和外界、和警方取得联系。
 
 
 
 
 
 
 
 
 
 
 
  “庭审进校园”活动受到了河南大学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不仅让学生们近距离接触了一次庭审过程,同时也达到了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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