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 最 新 导 读 】 [ 网 站 地 图 ]
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英模 - 先进群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来源:开封市检察院 编辑: 时间:2008-12-03 16:46:33 点击数: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他们在检察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时代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等 37 个集体“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授予吴春妹等 60 名个人“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为北京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等 103 个集体记一等功;为邹开红等 120 名个人记一等功。同时,对经由中央和国家机关 14 家新闻媒体,通过社会投票评选产生的王书田等 10 名先进个人,授予“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

  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全心全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检察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在检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形象。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2006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繁重的任务,也面临着新机遇和挑战。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
上一篇: 文明之师谱华章
下一篇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 向兰考县人民
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日博365体育 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6号
邮编:475000 邮箱:kfjcyxxwlzx@163.com 网站建设:郑州博丰软件有限公司
豫ICP备10022855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