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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赵大闯等人污染环境案被省院评为第四届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来源: 编辑: 时间:2015-11-19 09:14:33 点击数:
 
 
 
  近日,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精品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尉氏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赵大闯等15人污染环境、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荣获第二名。
 
 
 
 
  2014年2月,赵大闯、刘刚卫等6人在尉氏县邢庄乡芦馆村开办化工厂,利用硫酸二甲酯生产甲硫醇钠产品,生产过程中,上述人员在化工厂院内挖出1500立方米的渗坑用来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
 
  2014年4月,尉氏县检察院接举报,邢庄乡芦馆村有化工厂违法排污,污染环境,而公安机关以没有污染鉴定为由不予立案。尉氏县检察院及时联系环保部门,经检测发现该地区水质COD氨氮含量均严重超标,环境污染严重,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在办案过程中,又发现刘刚卫与郝书杰等6人的污染环境犯罪事实及徐勤江、许增超等4人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的案件线索,尉氏县检察院通过加大监督力度,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一举打掉了一条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工产品的利益链,实现了标本兼治,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
 
  该案从一起普通污染环境线索入手,深挖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污染环境案、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3案15人,移送查处渎职犯罪1案1人,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起到了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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