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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故事:挽救折枝的小树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来源:开封市检察院 编辑: 时间:2012-10-30 10:10:04 点击数:
开封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郑冬梅、通讯员刘红梅采写的新闻故事:《挽救折枝的小树》。

    新学年开学前夕,8月31号上午,小军和父亲专程来到开封市检察院,将绣着“感恩政府、大爱无疆”字样的锦旗送到副检察长邱爱玲和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张喜萍手中,感谢她们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人性化执法,使小军又能够重新踏入校园大门。

    小军今年16岁,是我市某中学在校生。 今年2月17号,小军因琐事一时冲动,持折叠刀将同校学生小林扎成重伤。4月15号,小军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羁押在市看守所。

    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张喜萍在履行监管监督职责时,了解到了小军的情况,就和副检察长邱爱玲多次深入监区与小军谈心交流,耐心细致地向他宣讲法律政策,使小军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小军对自己的鲁莽举动后悔不已。

    为了挽救小军这株折枝的小树,邱爱玲和张喜萍专程到法院调阅了小军的卷宗材料,又驱车赶到小军所在的学校,详细了解小军在学校的一贯表现。得知小军在校学习成绩较好,平时表现良好,无劣迹,在案发后能及时将被害人送医院抢救,并有自首情节,家庭具有帮扶帮教能力。经过认真核实认定,综合分析,检察官决定出面和被害人一方进行民事调解,尽最大努力对小军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

    随后,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小军的犯罪前因、情节、性质和后果,市检察院两次向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小军变更强制措施,并在对其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经过一次又一次与法院和被害人的耐心沟通协调,最终小军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8月28号,顺河回族区法院经开庭审理,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小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新学期就要开始,走出看守所的小军又可以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学习了,将锦旗送到邱爱玲和张喜萍两位检察官阿姨手中时,他含泪表示:今后,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理智处理,不再意气用事。要好好学习,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踏踏实实走好自己的人生路,长成一棵对社会有用的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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